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科教文卫 > 正文

泉州设12个老年人法律援助站 贫困老人一律优先

qz.fjsen.com 2013-09-09 07:3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泉州设12个老年人法律援助站 贫困老人一律优先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泉州市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为年老、行动不便老人提供服务。全市163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法律援助站,2464个村(社区)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实现了100%乡镇(街道)有一工作站、100%村(社区)有一联络员,确保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据介绍,目前,泉州市已经构筑了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除市、县两级12个法律援助中心外,市、县两级还依托各县(市、区)老龄委共设立了12个老年人法律援助站。成立了泉州法律援助老龄服务志愿者分会,有36名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为老龄服务志愿者。

无论是在法律援助中心,还是在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开辟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是老年人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都优先安排律师解答咨询;凡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无论材料是否齐全都优先受理;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案件,法援部门都优先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办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