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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回曾经的感情 男子抢走前女友的包遭报警

qz.fjsen.com 2013-09-16 17:28  庄凌龙 林贵龙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6日讯(通讯员 庄凌龙 林贵龙 本网记者 谢玉妹)女友提出分手后,他不甘心,千方百计想挽回感情,为此他想出了一个“馊主意”,抢走前女友的包,约女友见面,没想到却遭前女友报警。

“我的包被人抢走了,包里有现金、手机还有证件。”16日上午9时许,一名女子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到晋江市公安局陈埭派出所报警。报警的女子叫苏某,今年22岁,泉州市德化县人,陪同她一起来报警的是其现任男友邱某。

“抢我包的那个男子我认识,是我以前的同事江某。”苏某的陈述让民警疑惑不已,经过进一步的询问,苏某才道出了实情。

“江某其实是我的前男友,三个月前我们分了手。”苏某说,三年前,当时她和江某都在晋江市陈埭镇湖中村一家货运公司上班,单身的苏某和离了婚的江某,日久生情,从同事关系发展到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同居在一起。

苏某说:两人的关系被苏某家人知道后,家人反对两人在一起,再加上相处之后,苏某发现江某好吃懒做,有很多的缺点。“我向他提出了分手,他没同意,但我辞了职,从同居的房子里搬了出来。”

分手后的苏某不久后就与现任男友邱某同居在了一起,而这消息也传到了江某处,江某便想尽一切办法试图挽回两人的感情。“他打电话给我,我只好换了电话,他还让以前的同事传话给我,我都不理会。”苏某说,江某甚至找到了其住处和上班的地方,在苏某经常经过的地方拦苏某。“他这样子让我很害怕。”

上午8时许,苏某在陈埭镇湖中村路边等车准备上班时,江某忽然出现,抢走她的包,“他说要包的话就要答应和他见面。”苏某不想和江某见面便报了警。

因为江某主观上不是以占有他人包及包内财物为目的,故不能以抢夺论处,民警与苏某沟通后,苏某表示将妥善处理此事。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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