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趁舅舅入狱变卖家当 冒充他骗走老板5万元
东南网9月29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王顺玲) 舅舅因非法经营身陷囹圄,外甥却以此为借口,骗走工厂老板5万元,并模仿舅舅签名写下借条。舅舅出狱后,才知道借来的钱一大半都被外甥花掉了。更令人气愤的是,外甥趁其服刑期间,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舅舅多次催促,外甥拒绝归还,一气之下,舅舅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昨日,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石狮检察院提起公诉。
32岁的段某,江西永新县人,2002年因抢劫罪被江西永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8年因盗窃罪被广东深圳南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9年刑满释放后的段某,和舅舅老胡来到石狮长福社区一鞋厂打工。出狱后的段某,不仅花光每个月的工资,还经常向舅舅等亲戚借钱。
2011年5月,老胡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6月份的一天,段某找到工厂老板称,舅舅没钱聘请辩护律师,委托其前来借钱。为取得老板的信任,段某还出具一张其事先准备好的,并模仿有舅舅签名的借条,以此骗走工厂老板50000元。段某借到钱后,拿出其中25000元“借给”舅妈,让其用于支付老胡的律师费及罚金,但并没有告诉她这笔钱的来历,剩余的25000元则被段某花光了。
去年底,老胡刑满释放后回到工厂上班,老板让其归还借款,这可把老胡弄懵了。经了解,才知道原来是被外甥“坑”了。让老胡更为郁闷的是,在其服刑期间,段某还将老胡家里的贵重物品变卖了。气不打一处来的老胡立即找到段某理论,让其归还剩余的25000元。几次催促下,段某都拒绝归还。无奈之下,老胡只能向公安机关报案。今年3月29日,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石狮检察院认为,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公民钱财25000元,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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