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雕刻工不务正业入歧途 飞车抢夺达9起获刑
东南网10月16日讯(通讯员 洪耀宾 见习记者 王鸿彬)年轻雕刻工疯狂作案,驾驶摩托车公然抢夺,作案9起,获赃款近36000元。近日,吴某民因犯盗窃罪和抢夺罪被惠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3千元;责令退出的赃款赃物折合款和违法所得。
现年26岁的吴某民是一名雕刻工。但他没有选择脚踏实地来养家糊口,而是从盗窃到疯狂抢夺,一步一步走向歧途。
去年3月28日,吴某民驾驶一部无牌摩托车在惠安县崇武镇某商务快捷酒店大门口处,盗走被害人林某兰放在摩托车上的挎包,包内有人民币5500元,一部黑色诺基亚牌C1型手机以及身份证、医保卡等物品。
去年6月8日,吴某民驾驶一部无牌摩托车到惠安县崇武镇西华村,趁被害人王某花不备,抢走其手上的手提包,包内有人民币2200元及一部OPPO手机(暂无法估价)。当天下午,他又窜至惠安县崇武镇一桥头,看到被害人刘某独自往上坡方向行走时,从后面抢走其手上的女士挎包,包内有人民币数十元、一部三星牌手机、一部飞利浦手机、一部佳能牌数码相机以及银行卡等物品。
此后,他疯狂作案,于去年6月15日1、今年1月27日、今年2月4日、今年2月6日、今年2月9日、今年2月18日、今年3月7日,分别在惠安县崇武镇、螺城镇等地,驾驶摩托车,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的包。
据吴某民交代,他先后共抢夺9起,赃款赃物价值合计人民币31673元、港币1000元、购物卡2000元。
今年3月7日,他驾驶摩托车窜至惠安县螺城镇某旅行社门口处,趁被害人张某花不备,抢走其肩上的挎包后,在逃离过程中不慎摔倒,被追赶而至的群众控制,随后扭送给民警。
案发后,吴某民家属已代为退出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5989.6元、违法所得人民币800元,并代为预交罚金人民币13000元。
法官提醒:女性应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上街时最好结伴而行,实在无伴,也要往人多的地方走,尽量要远离机动车道行走。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财物和挎包,贵重物品尽量放在身上。一旦被抢后,要冷静面对,及时向旁人求助、还击和追赶,同时注意看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车辆牌号、逃跑路线等,并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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