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均要佩戴头盔。 道路整治 优化通行条件 确保非机动车通行权益 有市民提出,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道路通行条件还不完善,非机动车道不平坦、不连续且被占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导致电动自行车通行困难,对于《办法》的施行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据介绍,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是合理有效地组织交通流并依法管理的关键。为了优化电动自行车的道路通行条件,确保非机动车的通行权益,《办法》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对于道路整治的职责分工和内容,以期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路权改造和提升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权益。 我市着力在既有道路空间资源条件下,开展路权基础设施的恢复和路权管控保障方面的改造提升,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完成市区湖心街、田安路、津淮街等道路非机动车道的改造,其他路段的非机动车道的改造以及路权的提升工作也在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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