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5日讯(通讯员 张璐 陈晓燕)近日,惠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跨省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案件办理中,惠安法院案件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为省外企业,以调解的形式,帮助其减少异地诉讼的不便和成本压力,减轻诉累,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 本案中,原告系泉州某科技公司,从事设备供应,被告则为远在广东省的某纺织厂。双方于2023年3月24日签订《设备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生产所需设备,并明确约定了付款期限及争议解决方式。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被告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导致双方产生纠纷。原告在多次催收无果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于2024年5月28日将被告诉至惠安法院。 “法官,我是外省企业,来参加一次诉讼成本较高,能否尽快为我们解决纠纷?”前来应诉的被告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案件承办法官说道。 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基本案情后,深知跨省当事人诉讼成本高及不便之处,于是当日便依法组织调解,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意见,耐心释法明理,指出了合同双方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案。 最终,经与双方企业面对面沟通协商,双方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以分期付款方式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款项,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此次调解的成功,案件承办法官以最为高效的方式为双方企业解决了纠纷,达到了买卖合同纠纷的最佳案件比,是惠安法院依法惠企安商的有力体现。 惠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回应企业诉求努力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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