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通报
五年来,全市法院着力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紧紧围绕大局,能动履行审判职责
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第一要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强化能动司法。根据海西建设和我市项目带动战略,制定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构意见,审、执结重点项目建设和“五大战役”实施中各类纠纷案件1480件,标的额3.1亿元。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认真贯彻泉州市服务扶持企业发展大会精神,中级法院制定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与指导的意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遵循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原则,在审判、执行中强化风险提示,慎用强制措施,力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2011年,围绕海西规划和市委“城市建设管理年”的实施,出台工作意见,要求全市法院立足审判实践,主动融入对接。全市法院组建城市建设行政诉讼专门合议庭或巡回法庭,依法审理好征地拆迁等纠纷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化解在先。适应新形势下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对司法审判工作的要求,中级法院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同时指导各基层法院组建专门审判庭或合议庭,努力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刑事审判。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万件5.1万人,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加27.5%、34.2%。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4万件。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相关案件72件172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净化社会环境,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557人。加大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案件1880件,判处罪犯2922人。依法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2011年,审结被告人王群菊等19人拐卖20余名儿童的重大案件。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审结相关案件549件676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401件。2011年,审结涉案金额达五千余万元的被告人刘建文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依法对888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对2.5万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5795人适用缓刑,对91人免于刑事处罚。中级法院刑一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集体。
强化民商事审判。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一审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1万件,标的总额167.4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加56.9%和37.8%。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2.9万件、合同类案件12.1万件、权属和侵权案件3.1万件。高度关注群众对住房、就业、医疗等问题的关切,依法妥善审理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案件1.9万件。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指导,维护金融秩序,审结借贷、融资、担保等金融纠纷案件4.3万件,标的额81.9亿元。依法支持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审结破产清算、股份转让等案件126件。丰泽法院建立金融案件审判通报制度,晋江法院设立企业法律服务点,石狮法院完善民营企业债务案件处理机制。中级法院依托商会在全省率先成立商事调解委员会,并选聘14名来自各行业协会的一企业家代表作为商事调解员,协助化解商事纠纷,得到最高法院和全国工商联的肯定。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出台审判指导意见,促进产业升级和品牌经济发展。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和技术合同纠纷案件1236件,司法认定驰名商标8件,依法支持权利人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金等申请220余件次,中级法院于2011年在德化设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巡回法庭。加强涉台审判,中级法院聘请17名涉台案件特邀调解员,并在台商投资区组建巡回法庭。加强法律服务,维护港澳侨胞及台商台胞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外商投资、对外贸易等商事纠纷案件1161件,营造我市良好的投资发展法制环境。
强化行政审判。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共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77件。加强对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农民权益、资源保护等群体性行政案件的审理,主动协调,增强互信,促进和谐。20lO年起,推行行政审判圆桌审理模式,从案件审理方式上拉近当事人的感情距离,促进矛盾化解,共适用圆桌方式审理行政案件304件。完善行政书判与政府法制工作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参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854件,裁定准予执行7730件,执结7440件。认真贯彻国家赔偿法,依法审查办理公民国家赔偿申请,共审结案件15件,决定赔偿金额61.1万元。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受到最高法院肯定,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全国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和全国15家优化行政诉讼庭审程序试点法院之一。
强化执行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共执结案件12.9万件,执结标的额134.8亿元,比前一个五年分别增加O.2%和95.6%。坚持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在全省率先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5603人次,公开曝光2305人次,强制申报财产5.3万人次,查封财产7352处,发出限制高消费令352次389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人,与公安边防、机场联合实施边控,限制出境400余人次。建立执行快速反应中心,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指挥,提级执行、挂牌督办一批“骨头案”,两级法院统一执行146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执行1076次。与《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宣传强制执行典型案例,营造舆论氛围。2008年以来,连续开展“雷霆行动”、“猎狐行动”等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对逃避、,抗拒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到位,得到中政委和最高法院的表彰。切实规范执行工作,实行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2011年起,对全市法院委托评估和拍卖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加强监督,促进评估拍卖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