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回顾本届常委会任期的工作实践,对做好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目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要始终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整个过程,健全和完善向市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制度,主动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开展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必须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从“谋全局、议大事、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出发,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热点问题履行职责,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定决议,推动解决经济社会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重大利益问题,为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三)必须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赋予,必须充分运用权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要始终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一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履职根本,高度重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行使好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看准的问题下定决心、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坚决兑现对老百姓的承诺,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四)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工作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常委会要始终注重做到,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不同阶层的意见,充分尊重和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最大限度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从而形成共同意志、凝聚力量办大事,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各位代表,我们相信,在中共泉州市委领导下,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两个加快”、推动跨越发展为主线,积极促进产业、港口、城市联动发展;致力促进社会更加和谐进步;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我市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工作部署,继续坚持“项目带动、转变提升、和谐进步、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推动产业、港口、城市做大做强,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积极促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加强对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支持促进“五大战役”实施,从更高站位推进环泉州湾中心城市规划建设,不断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督促政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围绕我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的目标要求,继续推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促进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加快壮大,文化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完善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提高办理质量。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更高起点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着力推动“两个加快”,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现代化泉州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