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打击和防范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402人,提起公诉49798人。
履行维稳职责,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维护归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共批捕故意杀本、故意伤害、放火、爆炸、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7423人,提起公诉8239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8412人,提起公诉19349人。积极参加“打黑除恶”、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打击“黄赌毒”、打击网络赌博、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专项行动,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390人,已提起公诉497人。批捕涉黄、涉赌、涉毒犯罪嫌疑人5175人,提起公诉6040人;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嫌疑人:1230人,提起公诉 1238人。结合我市治安形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六合彩” 赌博、虚假信息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活动,集中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净化社会风气,维护安定稳定。参与反洗钱、反假币和打击假发票、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批捕走私、偷税骗税、金融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86人,提起公诉2098人。
坚持民生优先,惩治侵犯民生民利犯罪。切实把维护群众权益、依法保障民生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处侵犯群众利益的犯罪。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活动,批捕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犯罪嫌疑人68人,提起公诉92人。坚决打击制售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犯罪,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批捕危害产品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9人,提起公诉45人。开展“打四黑除四害”专项活动,积极参与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配合相关部门专项整治“瘦肉精”、“地沟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注重人文司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和规范检察环节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方式,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轻微刑事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决定不捕1010人,不起诉1756人,促成刑事和解315件。石狮市检察院深入化解村邻纠纷,对两村17名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受到海内外人士的好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第1号案例。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依法对11681件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对12111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且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批捕盗伐林木、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嫌疑人255人,提起公诉513人。安溪、永春、德化等地检察院推行“补植复绿”、“以工代赔”等赔偿方式,补植林木2100多亩,促进生态恢复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