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便民信息 > 正文
3·15房产消费维权 最常引起纠纷的五大问题
qz.fjsen.com 2010-03-12 17:51  唐晓霞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房产消费维权。作为大宗消费商品,房子对于老百姓的生活影响巨大,购房者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购买房产,一旦遇上房屋质量差,装修不达标,高压线、噪音危害,面积缩水、开发商承诺不兑现、物业纠纷以及买卖欺诈等问题,如何维权显得非常重要。与其他行业相比,房地产行业在投诉的问题上,存在投诉渠道少、牵涉金额大、反映问题专业性强、解决难等特点。对此,记者就买房中容易引起纠纷的几大问题采访了法律界相关人士——

1. 开发商延期交房,消费者要求退房被拒

消费者在购房时,首先要考察房地产公司的实力,尽量选择一些口碑好、规模大的房地产公司。比较有实力的房地产公司会注重公司的口碑与品牌形象,不易发生与消费者扯皮的现象。

其次,消费者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开发商的资质,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房屋销售资格,消费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对其中的风险做好事先预防。如果其中有些条款自己不能接受,比如开发商规定“如消费者逾期付款,需要承担的违约赔偿金为总房价的10%;但开发商逾期交房,承担的赔偿金只有总房价的3%”,则应拒绝签合同。

2.开发商承诺代办的房产证未按期办理

因开发商违背承诺造成业主不能及时领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业主能忍则忍,不愿耗时耗力与开发商计较。其实,这样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按照产权登记来确认其归属的,如果购房者拿不到房产证或者没有办理产权登记,就会使自己的房屋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容易产生纠纷。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消费者甚至会失去已经取得的房子。参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完全可以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卢侨生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