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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十多人被盗办信用卡 不良记录一年后仍未删
qz.fjsen.com 2011-04-03 08:56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银行表示尽快删除

按规定,办信用卡,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签字确认。但是,泉港的王某竟然仅凭10多名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就办理了信用卡,大肆透支,导致多名受害人因此有了不良记录。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害人陈女士决定向某银行讨说法。

接连遭两银行

催讨透支款

陈女士与王某同为泉港某大型企业职员。2006年之前,王某除负责处理一些日常行政事务外,还为公司职员办理医保、社保等,从而掌握了陈女士等公司职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008年前后,企业改制后,陈女士与王某分属该企业的不同子公司职员。在2009年年底,王某因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009年12月21日,陈女士突然接到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对方称陈女士所办的信用卡透支了2万元,而且已经拖欠了很久,如果陈女士不及时还款,要承担因此产生的利息和本金,同时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

陈女士心想不对,自己未在该银行办理过信用卡,透支之说无从说起。随后,陈女士向该银行在当地的支行了解情况。经查询,电脑记录显示,陈女士在该行泉港汽车站附近的一家支行办理了信用卡,并透支了2万元,已有好几个月未还款。

陈女士前往办卡的支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核查后发现,陈女士的信用卡是2007年办的,不过,办理信用卡申请表上的签字不是陈女士本人的签名,办卡人办卡时仅提供了陈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未提供原件供核实。

身份证复印件遭盗用了,陈女士连忙报警。

令人没想到的是,刚报完警的陈女士又接到另一家银行的电话,称陈女士在这家银行也用信用卡透支了2万元,迟迟未还款,如果再不还款,将报警。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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