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诬偷车 村民为名誉状告车主和小偷讨要清白
业界说法
警方有义务消除误解
“众目睽睽之下,我被戴上手铐,大家都以为我是小偷。”钟火来认为,那种场合之下,警方不能给他戴上手铐,“我现在需要一个道歉。”
就此,晋江市公安局一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那种场合下,作为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钟火来,警方是可以给他戴上手铐的,并没什么不妥之处。
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根据《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但当时钟火来并没脱逃和反抗等行为,警方传唤时,完全不必要给他戴上手铐。”
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刑法学博士吴情树和某检察院检察官认为,在钟火来已被证实清白的情况下,警方有义务到村里给他恢复名誉,消除村民对钟火来的误解。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肖容滨 薛静媚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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