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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建重点发卡企业目录 3制度规范商业预付卡
qz.fjsen.com 2011-08-24 08:2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预付卡实名制给不规范的购卡用卡行为戴上“紧箍咒” (资料图片)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经贸委了解到,实行商业预付卡实名制、非现金购卡制度等,都给不规范的购卡用卡行为戴上“紧箍咒”。泉州市经贸委将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市场摸底统计,形成预付卡管理重点企业目录。8月底前,市经贸部门将对发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早报记者 陈翛 吴丽娇

3项制度

规范商业预付卡

商业预付卡的日益广泛,减少了公众现钞的使用,使支付更便利,却也存在着监管不严、售卡受贿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用3项制度规范商业预付卡。这3项制度分别是:

购卡实名登记制:除了购买记名预付卡外,一次性购买1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单用途预付卡的单位或个人,发卡人要对购卡者进行实名登记。例如,市民王先生购买11张超市购物卡,每张面值1000元,共计1.1万元,准备今年春节送给亲戚,结算前,发卡人就得对王先生进行实名登记。

非现金购卡制:即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者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同时发卡人要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银行转账能追溯到单位或个人,而现金则无法做到。”市经贸委相关负责人说。

限额发行制:即不记名预付卡面值有了限定,面值不能超过1000元,而记名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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