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网”倒计时 泉州公布20名泉籍在逃犯名单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13日讯(记者 陈邵珣 陈世国 林天真 通讯员 陈荣省 郭小林 何金海 文/图)
【核心提示】
今日0时起,全国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清网行动”,进入最后的72小时倒计时。
昨日,泉州警方向媒体通报称,最后的这72个小时,是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的最后机会,希望所有在逃人员珍惜机会。泉州警方同时公布20名由泉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上网追捕的泉州籍在逃人员名单,希望他们的家属积极协助警方做好规劝动员工作,敦促他们尽快投案自首。
“2011年12月15日24时前,凡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只要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不羁押的不予羁押,在处理上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警方通报称,此次公布的20名在逃人员,涉嫌的罪名都是相对较轻的,他们如果能在“清网行动”结束前投案自首,大多可以享受取保候审、免于羁押的优惠政策。
据悉,12月9日、10日、11日三天,泉州市分别抓获各类逃犯32名、34名、49名,日均抓获逃犯38.3名。泉州公安在“清网行动”收官战中的给力表现,受到了省公安厅的表扬。
据了解,“清网行动”结束后,并不意味着追逃工作的结束。泉州警方表示,将持续深入开展追逃工作,绝不放弃对任何一名逃犯的追捕。凡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将从严惩处。
泉州警方将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或直接扭送在逃人员的有功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抓获重特大逃犯的,将给予重奖,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群众举报网上在逃人员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并抓获的,将按照公安部通缉令(A、B级)和公安部督捕10000元,历年全省十大在逃要犯、省公安厅督捕、省公安厅挂牌督办5000元,其他一般在逃人员1000元至5000元的标准,给予群众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截至12月12日8时,泉州警方共抓捕、规劝自首逃犯3515人,抓获逃犯总量居全省第2位。其中,抓获公安部B级通缉令逃犯7名、部督逃犯10名,福建省十大要犯3名、省督逃犯39名,抓获此次行动前的故意杀人逃犯8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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