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石狮南洋路香江路百余井盖被盗 不具有回收价值

qz.fjsen.com 2012-02-03 08:06  吴汉松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3日讯(记者 吴汉松)春节前夕,本报报道了子芳路、石狮大道等160多株景观花木被盗的消息,昨天,“四纵二横一景观带”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又传来一个“坏消息”:南洋路、香江路刚刚安装下不久的窨井盖在近段时间被盗了100多个。对此,建设单位已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向“110”举报盗贼,共同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和景观形象。

据介绍,与传统井盖采取灰铸铁材质不同,“四纵二横”道路改造中,为使井盖与路面颜色一致,采购的井盖材质为球墨铸铁。球墨铸铁是一种新型材料,具有高强度、高韧性、高耐磨性的特点;同时,由于球墨铸铁本身是由多种材料合成,回炉重炼难度大,基本不具有回收价值,被广泛认为是一种防盗的新材料。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废品收购站私自收购球墨铸铁井盖,本身也将遭受损失。

“井盖被盗不仅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埋下了公共安全隐患。”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城区道路在改造更加畅行,不少市民车速较快,遇到井盖被盗的窨井很可能闪避不及,酿成事故。很显然,盗窃窨井盖法理不容。记者查阅相关新闻资料获知,最近几年,不乏小偷因盗窃窨井盖被判刑的新闻。最新的一起是:2012年1月17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盗窃马路路面窨井盖案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偷盗了6个窨井盖的被告人王培新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