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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认识3天 首次见面泉州女子被强行“车震”

qz.fjsen.com 2012-02-10 08:31  韩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2月10日讯(记者 韩影)晚上9点多,泉州江滨路蟳埔路段,车辆已经不多了。这时,一辆车牌为闽CE3612的面包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车体不断摇晃。路人不知,“车震”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直到3天后,她主动站出来说,她是被迫的,对方是一个“新加的网友”。

昨日,记者获悉,“车震”中的男子叫阿达(化名),因去年犯下强奸罪,近日被丰泽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去年10月13日上午,一名女子走进丰泽公安东海派出所,20岁刚出头的模样,有些紧张。她叫阿芳(化名),泉州人。值班民警见状,示意她坐到椅子上,待其情绪平稳后慢慢询问。阿芳犹豫半天,才说出心事:她在面包车上被强奸了,对方是刚刚认识的网友。

这名男网友阿达,24岁,也是泉州人,单身。案发前,他本是泉州市区某事业单位的一名驾驶员,收入可观。

去年10月7日,两人在网上聊天时相识,并加为好友。而后,两人联系甚密,语言也逐渐升温。男未娶,女未嫁,双方逐渐都有了好感。10月10日,相识3天后,阿达主动约了阿芳,第一次见面。

当晚9点多,在泉州市区碧水湾小区,阿芳上了这辆面包车。一开始,阿达彬彬有礼。两人商量着,到海边兜兜风。

随后,面包车开到了江滨路上,行至埔路段时,阿达突然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让阿芳措手不及的是,停车后,阿达竟猛地扑上了副驾驶座位的阿芳,随后将阿芳扯到后座,将其强奸。

事后,阿达不敢与阿芳见面,让好友陈某找阿芳商量私了,承诺给她补偿。10月13日,事发后第3天上午,阿芳报案。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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