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水疗会所涉嫌组织卖淫 办打折卡招揽生意
泉州市区坪山路一家水疗会所,打着理疗的幌子,实际上却是一处卖淫窝点。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会所还给顾客办打折卡,下次来消费了,还可打九折。前日,丰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受审的是一对夫妻。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黄丽丽 通讯员 刘景兰
现场行动
抓到苟合男女
检方指控,应当以组织卖淫罪追究郝某和妻子陈某的刑事责任。
检方查明,2008年10月份,郝某夫妇向他人承租了位于坪山路旁的一栋楼,成立水疗会所。会所以经营泰浴、桑拿等服务项目为幌子,先后招募、组织王某英、连某娥、郑某等多名女青年在此从事卖淫活动。
郝某夫妇对卖淫项目、收费标准、嫖资抽成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雇佣“曾燕”、“赵义”(均另案处理)担任现场经理,负责招募、组织女青年;雇佣吕某文、李某平(均已判刑)等人协助管理具体卖淫活动。
2010年9月7日凌晨,泉州市公安局民警对会所进行搜查,当场在包厢抓获涉嫌发生卖淫嫖娼关系的杨某和王某英、谢某和连某娥,并查扣了会所的一些收银账单。
2011年8月9日,警方在市区一小区抓获郝某夫妇。
有据可查的是,2010年8月3日至8月13日、8月21日至8月24日、9月6日期间,会所共组织女青年卖淫188次,非法获利67335元。
招揽生意
还推出打折卡
据悉,该会所为了吸引顾客,还推出办理打折卡的优惠活动。
李某平从2010年3月18日到会所上班,8月15日开始在会所三楼当收银员。平时,员工都叫郝某为“东哥”,陈某为“姐”。“东哥”负责会所的整体经营及会所对外事务,陈某负责会所的财务和人事调整,平常两人约两三天来会所看下,询问会所的生意状况,检查卫生。每天有30人左右来会所消费。
为了招揽生意,会所还可给顾客办理9折卡,消费时,只要出示该卡,一般就可享受几十元的优惠。除此之外,没卡的顾客,可直接打电话给郝某夫妇。两人就会指示负责收银的人给顾客优惠。
夫妇受审
庭上否认指控
前日,丰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上,郝某夫妇拒不认罪。
郝某说,会所是妻子找房东租场地经营,不清楚会所经营情况,不认识该会所人员。他平时只送送妻子到会所上班,2010年3月,他听说妻子将会所转包给别人了。
陈某则称,她是在2010年1月,才向别人租的楼房,成立了会所,经营保健按摩,客人每次服务收费158元,只有这一项服务,没有其他非法的事情。平时现场主要由员工赵某负责,赵某找了一些技师到会所上班,“我丈夫从未参与会所经营。”
但证据显示,会所的员工称,就是郝某夫妇在经营这家会所的。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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