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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男子讨债闹出悲剧 欠债者自杀债主判赔2万

qz.fjsen.com 2012-03-12 09:42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受不了被催债,他喝下农药。(网图)

□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黄丽丽

7000元借款没讨回来,还闹出人命,最终还得赔偿死者家属2万元。这下,本是债主的吴某亏大了。

案情 逼债闹出人命

李某是安溪人,吴某是南安人。2010年4月26日,李某向吴某借款3000元。这笔钱还没还,2010年8月1日,李某又向吴某借款4000元。看到李某没还钱,吴某耐不住性子了。2010年8月20日起,他每天打电话向李某催讨,一直持续到当年的8月31日。当日下午4时许,吴某打电话向李某催讨时,李某在电话中也放出气话:次日下午5时前还款,如果没有还款,会全家死光光。

9月1日下午5时,约定的还款时间到了,吴某并没收到李某的欠款。令他生气的是,他打电话给李某,竟然打不通,李某的手机关机了。这下吴某火冒三丈,当天下午5时33分,他给李某发了第一条信息:“看到信息马上回电话!快点!你怎么关机了!”看到李某没回信息,他又发了第二条信息:“我给你讲,到现在我还留一点余地给你,再不出来见我,那你看着办。”下午5时49分,他发出第三条信息:“全部人马都在等你!小车已叫好,再不来的话你可别怪我太无情了!”

然而,吴某不可能等到李某的回复了。在另一端,李某情绪已到了崩溃的边缘。下午6时许,李某拿出一瓶农药,打开瓶盖,将药液倒进自己的嘴里。

等家人发现时,李某已生命垂危。他被送到医院抢救,不治身亡。

原告 债主逼死人要负责

李某死后,他的亲属将矛头指向了吴某,认为吴某是致李某死亡的推手之一。李家人从吴某发给李某的信息中,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2010年12月31日,李某的妻子、母亲及一对儿女作为原告,将吴某告到南安市法院。他们说,李某之死,给家里造成了各项损失23万多元。他们认为,吴某放高利贷给李某,进而对李某进行威胁,造成李某自杀,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此,李家要求吴某承担50%的责任,即赔偿李家11万多元。

被告 自杀与己无关拒赔

吴某说,李某的死亡是他自己造成的。吴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李某的死亡与他毫无关系。自己也没放高利贷给李某,7000元借款仅是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虽然他曾给李某打电话、发短信催讨欠款,但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的事,李某对自己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向李某催讨并无不妥,他并未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催讨债务。吴某认为,他没有也不可能预见到李某会为了逃避债务而故意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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