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荟汁饮料食用量需控制 没标“慎用”得下架
没标注慎用标志,芦荟汁饮料被罚下架。
□早报记者 李菁 胡彦明 通讯员 吴泉南 实习生 陈淋心 文/图
芦荟汁饮料成了不少餐桌的热销饮品,但是,芦荟汁饮料每天的食用量必须控制,没有标明“孕妇与婴幼儿慎用”的产品也不能上架销售。
昨日,鲤城区开元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对县后街附近的食杂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两款芦荟汁饮料未标明“孕妇与婴幼儿慎用”的警示语,产品被责令全数下架。
现场查获的两款不合格的芦荟汁分别为“韩国熊津芦荟果肉果汁饮料” 180ml听装和“韩国快乐(宝力素)饮料株式会社出品的宝力素芦荟汁饮料”500ml瓶装。这两款饮料的瓶身上均看不到“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以及每日食用量警示语。
被下架的180ml听装熊津芦荟果肉果汁饮料,代理商在厦门,该产品的瓶身详细说明了饮料的配料、芦荟含量、净含量及保质期等,唯独没有警示标语。
另外,在一家被查处的食杂店内,记者发现其销售的宝力素芦荟汁饮料,由泉州某贸易公司代理,生产于福州。该品牌1.5L的芦荟汁饮料瓶身上带有汉字繁体字版本的警示语,却没有贴上中文标签。而500ml的产品上,撕开进口中文标签,有用汉字繁体字标明的警示语。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警示语被白色标签所遮挡,消费者难以发现,等同于没有警示语,也属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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