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广清洁能源 建筑万元GDP能耗稳步下降
本报讯 (记者彭斌)2011年我市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1.06%,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超过3.427%。通过降低高耗能行业产值比重、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等措施,去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高耗能行业产值下降约2个百分点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属于六大高耗能行业。2011年,我市六大高耗能行业完成产值2138.12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产值的比重27.4%,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
此外,我市积极推进高耗能污染企业的整治工作。在2010年关闭944家环保违规企业的基础上,2011年我市又关闭331家违规企业,并对晋江可慕集控区63家皮革企业实施断水断电等措施,坚决给予停产整顿。
中心市区新墙材应用率达90%
建筑节能是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载体。我市出台的《泉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和《泉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方案》,为“十二五”绿色建筑推广提供了政策支持。去年我市新型墙材产量达8.8亿标块,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超过65%,在中心市区及县(市)城区所在地报建的工程新墙材应用率达90%以上(个别区域达到95%以上)。
我市还积极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目前,晋江市、南安市、德化县分别已有97家、8家、213家建陶企业替代使用天然气。此外,晋江市、南安市分别还有28家、3家建陶企业签订用气协议。
差别电价助推产业结构升级
为进一步抑制高耗能行业的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我市对落后产能企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2011年,我市共征收水泥差别电价资金630.14万元,石材差别电价资金8835.79万元,所征收资金用于支持当地产业结构调整。
同时,在居民用电中推广实行阶梯式电价。我市居民用电由低至高共分为用电量150千瓦时及以下、151千瓦时—400千瓦时和401千瓦时以上3个阶梯,其中两档价差依次按2分/每千瓦时和0.1元/每千瓦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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