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无法承受之痛:家暴 放下你那无情的拳头!
■小调查
遭遇“家暴”
过半人
选择“私了”
东南网-石狮日报4月8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鄞志练)如果你不幸遭遇“家暴”,你会怎么做呢?就此话题,记者在本刊读者交流平台上进行调查。至昨日记者截稿时,共有78人参与投票。投票结果显示,近半的人选择“家丑不可外扬,夫妻俩自己解决”,其次则倾向于让亲朋好友来调解。
记者共设置了四个选项,其中,选择“家丑不可外扬,夫妻两人自己解决”的共有41人。选择该项的读者大都认为,“家暴”是家庭事务,如果不是特别恶劣,大可不必“外扬”,让“外人”介入调解。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不管吵架吵得多厉害,毕竟以后还要一起生活,私下解决可以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选择“向亲朋好友求助”的有23人。选择该项的读者认为,出现“家暴”后,仅靠夫妻双方是不好解决的,因为在“家暴”中,女方大都处于弱势。此时,可以让亲朋好友介入调解,让施暴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有可能改正。让亲朋好友介入,夫妻双方“面子上都好看些”。
选择“打110报警”的有8人。选择该项的读者认为,“家暴”受害者应勇于向施暴者说“不”,并让对方为施暴行为受到应有处罚,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下一次“家暴”的发生。
选择“搜集证据、准备以后作为离婚证据”的有6人。选择该项的读者认为,作为“家暴”中的受害者应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不管是私下调解还是报警,都应该注重搜集证据,比如“和解书”、伤情病历、报警记录、自己拍的照片等,以便今后万一要起诉对方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遭遇“家暴”,可通过10种渠道求助
(1)通过社区妇女组织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和劝诫;
(2)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施暴者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4)遭遇“家暴”受伤,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拍下伤处照片;
(5)如果受到严重的伤害,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
(6)如果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你可以大声呼救,并打110报警电话;
(7)如果受到严重的暴力威胁,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没有必要像战战兢兢的羔羊那样回到他身边,承受不可预知的危险;
(8)“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扬”、“认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险的,它们使你放弃反抗和求助,须知只有你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抗这种暴力,外界的帮助才有可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9)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你可以和他离婚,他殴打你的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
(10)可以依据《婚姻法》第46条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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