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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增3类人才享受优惠政策 偏重中高层次

qz.fjsen.com 2012-05-06 08:3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可享户籍、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

新增的前两类适用对象,可分别享受市政府给予的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用于补助引进人才的家庭安置、社会保险补缴(个人部分)、交通、生活等费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租住或申购人才用房。鼓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或住房补助。引进人才如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泉州市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不受住房公积金缴交年限和单套建筑面积的限制。

户籍迁入方面,引进人才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海外引进的人才,可先办理回国定居手续后,再办理落户手续。配偶安置方面,引进人才的配偶符合招工、录(聘)用条件的,其就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有缺编岗位的,可根据引进人才配偶的学历和所学专业等实际情况,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聘用到相应缺编岗位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当地城镇人均收入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子女入学方面,引进人才子女,在本市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由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幼儿园、小学、中学就读,有关单位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非本市户籍人才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此外,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到人事与档案管理、薪酬工资与工龄计算、职称评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而新增的第三类引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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