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解读之五 文化产业获专项资金支持
文化产业获专项资金支持 ——市委《实施意见》解读之五 近年来,泉州市院校积极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图为5月7日下午,泉州华侨职校学生正在进行合唱表演。 (张九强 摄)
关键词:文化产业
设立发展专项资金
对于文化企业与项目来说,本次《实施意见》送来了一条好消息:泉州市将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市财政将每年安排1200万元,并将视财政增收情况和产业发展需求逐年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在各级政府的引导下,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海外资本也将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更可喜的是,泉州市还大力推动文化与资本、科技的融合,积极策划、生成一批有成长性的文化产业项目。
对此,市文广新局产业发展科负责人表示,在文化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通过贴息贷款、项目补助等渠道加大对文化企业的扶持和培育,是国内外发展文化产业的通用并卓有成效的做法。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加强创新,进一步加大相关信贷产品开发力度,积极促进泉州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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