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不信任为争10万元赙仪 晋江一家人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签下三方协议
昨日,当事双方来到金井法庭。法官小丁在摸清情况后,并未立即开庭。而是给娜娜做思想工作,“赙仪并不是遗产,而是属于馈赠,并不按遗产顺序来处理。这10万元,你和你的儿子、婆婆都可获得相应份额”。
经过20多分钟的耐心劝说,娜娜终于“妥协”。最终,娜娜和儿子、婆婆签下三方协议,10万元仍由死者母亲暂时保管,专用于小泉购房之需,且在小泉成年之前,其他人均不得将已购在小泉名下的房产进行出卖或办理变更手续。其余20万元,也用于小泉日后成家立业所用。
陈某从说,加上之前保险理赔的50万元,这些钱足够为小泉买一套房子,也保证了母子的生活住所,有利于小泉一家人的生活。娜娜也表示,协议内容能保障母子俩的生活,对这样的结果比较满意。
【各方说法】赙仪并不是遗产 妻儿母亲都有份
法官小丁表示,在晋江因为礼金、赙仪分割不平,造成家庭矛盾的有许多案例,但告上法庭的却十分鲜见。根据法律,死者亲友送来的赙仪,是对死者家人的馈赠,并不是死者的遗产,因此死者的妻、儿和母亲都有份,谁也不能单方面据为己有。由于是“一家人”的缘故,且事实清楚,本案并不适宜开庭。于是,法庭采取了调解的方式,最后将一家人的矛盾化解。
福建义全律师事务所的康碧信律师也表示,赙仪并不算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下的财产。从法理上而言,这些钱是对死者家属的慰问,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权。从风俗上而言,慰问是对死者的亲属而言,一般而言,直系亲属对礼金都有份,包括死者的妻儿和父母,所以应当为其共有。而陈某从作为妹夫,无权处理这一财产。
在晋江博物馆工作的粘良图是中国民俗协会的专家,他表示,在晋江地区,如果是老人寿终正寝,亲友送来的赙仪,一般死者家属不会收受太多。比如,送100元,将会返还80元,权且当作“礼尚往来”。如果是青壮年意外死亡,族人、亲友都会出资帮助其办葬礼。因主要劳动力死亡,出于对死者家属的帮扶和人道支援,一般礼金都比较多,且希望死者家属能够全部收下,作为资金援助和慰问。这种属于馈赠,并不为个人所有,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份。家庭成员可通过协商处理,或由共同认可的主事者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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