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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千元押金跑冤枉路 重庆男子打官司讨路费

qz.fjsen.com 2012-05-09 14:44  陈世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5月9日讯(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叶少波)

5月8日 石狮法院

为了讨春节前被工厂扣押的1000元押金,一重庆农民工不得不专程跑回石狮,这路费谁该出?为此,他打起了官司,将工厂和一工友告上法庭,索要出差费、车费3800元。昨日下午,石狮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后三方达成调解,由工厂支付800元补偿了结。

年近六旬的重庆务工人员张某,去年年底在石狮祥芝一家漂染厂上班,要返乡过春节时,工厂结算了工资,却扣押了1000元押金,理由是“只要节后回厂上班即可退回”。

起先,张某打算节后继续工作,便没有在意。不料,回家过节后,他又改了主意,便写了一份委托书,让昔日工友陈某帮忙领回押金。之后,由于工厂开工迟等原因,陈某迟迟没有领到押金。今年3月底,张某只好专程从重庆赶了过来。

可是,当张某赶到石狮时,陈某已经将这笔押金领了出来。虽然押金拿到了,可张某觉得自己不能白跑一趟,要工厂和陈某一起支付他往返的路费。协商未果后,张某将工厂和陈某告上法庭,索赔出差费、车费3800元。

本案主审法官认为,工厂以任何理由扣押工人押金都是非法的,工人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诉,要求归还押金。若由于工厂扣押工人押金,导致工人为领押金产生的路费等经济损失时,只要是合理的费用,工厂有义务补偿。至于受委托的工友,显然有点冤枉。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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