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安系统3单位获全国先进 7模范受表彰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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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际行动为警徽增光 徐钢黄少萍接见
早报讯 昨日,泉州市举行欢迎仪式,欢迎泉州市参加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载誉归来。
市领导徐钢、黄少萍、许昆贞、洪泽生、林锐、王瑞强与获奖代表们座谈。
市委书记徐钢代表市四套班子,对泉州市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他指出,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是全市人民的光荣,是全市公安系统的骄傲,他们的奉献精神和杰出成绩受到人民的尊敬,值得广大干部学习。公安队伍是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钢铁长城,肩负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神圣使命。近年来,泉州市公安战线上的广大干警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成绩,多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前列,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其中的突出代表,他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公安工作执法为民的宗旨,他们的努力广大群众记在心间。
荣誉是一种激励,一种鞭策,更是一种责任,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职责永无止境。徐钢希望全体公安干警要以获奖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忠于人民、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全市公安系统要从荣誉中汲取力量,不断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一手抓弘扬正气,一手抓清正廉洁,打造一支心系群众、尽忠职守、善于战斗、廉洁自律的公安队伍,用实际行动为警徽增光。市委、市政府也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公安系统建设,关心爱护基层公安干警,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此次泉州市共有3个集体和4名民警受到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表彰。获奖代表表示,全市公安系统将牢筑忠诚警魂永不变质、牢记根本宗旨永不背离、履行神圣使命永不懈怠、苦练实战本领永不止步、保持清正廉洁永不蜕化,为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再立新功。(朱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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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4人3集体受表彰
此次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的泉州市4名先进个人分别是:
石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张汉沂,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晋江市公安局陈文荣,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晋江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蔡水抽,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派出所副所长张剑平(临时负责人),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3个先进集体分别是:
晋江市公安局,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
晋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陈祥木)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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