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孩子当免罪金牌 洛江两女子大肆偷盗学生被抓
两女子自以为孩子是“免罪金牌”,殊不知自己将面临法律制裁。图片来源:东南早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6月15日讯(记者 俞志村)听说妇女带着不满一周岁的孩子去偷东西,公安部门不会处理,来自安徽的孕妇孙某和哺乳期妇女叶某,便与各自的丈夫一起,来到泉州洛江区马甲镇后城新村,频频盗窃学生的出租房。昨日,因涉嫌盗窃,孙某和叶某被取保候审,二人的丈夫孙某林、孙某八被提请逮捕。
孙某和丈夫孙某林是今年春节后来到泉州的,本来准备到洛江区马甲镇后城新村租店面卖早点,后来发现这里的学生住房都不锁门的,觉得很好偷,就想赚一笔钱。
今年5月20日早上5时多,孙某林开着小车,载怀孕8个月的妻子孙某到马甲镇后城新村的学生出租房,随后开车回去。孙某进入出租房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三部手机,赃物卖了1100元,孙某还给了丈夫100元车费。孙某说,这样做是为了帮助丈夫推卸责任,万一被抓了,就说丈夫不知情,只是开车送她。
警方称,从今年3月份以来,孙某林连续13次开车送自己的老婆孙某到马甲镇后城新村的学生出租房盗窃,一共盗得笔记本电脑9部,手机15部,现金2000多元。
叶某和丈夫孙某八是孙某夫妇的安徽老乡,都租住在泉州市区乌洲社区。她每次都抱着5个月大的孩子在后城新村的学生出租房作案,一共10次,共盗得笔记本电脑5部,手机9部。5月23日晚,两对夫妇在出租房内被洛江马甲派出所抓获。
叶某在接受审讯时称,她在老家听老乡说,妇女带着不满一周岁的孩子去偷东西,公安局不会处理。她去年11月份生了一个男孩子,她就和她老公商量利用这个机会带着小孩出去偷东西赚钱。孙某也认为,怀孕的妇女被抓到了,公安局不会处理,所以她出来偷也用孕妇身份掩护。
对此,洛江警方表示,怀孕和哺乳期间的妇女触犯刑法不是不处理,而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不羁押的手段。案件侦查终结之后,视案情再决定移送起诉或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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