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辉映江山高档小区泳池"被私有化" 引业主不满
为防止泳池对外开放,给小区业主带来安全隐患,泳池四周用铁栏杆隔开
物业称泳池属开发商 外包更利于管理
记者随后采访了辉映江山小区的物业经理谢先生。谢经理向记者出示了辉映江山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规约中,业主共用的部位及设施设备中,有一项是池井。游泳池是否也包括在内呢?对此谢经理表示,池井指的是小区内的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而游泳池,是开发商投资几百万建设而成的,属于开发商投资建设的生活配套设施。规约中提及,会所及其他由建设单位投资建设的生活配套设施等,为建设单位所有。因此小区泳池为开发商所有,而非业主。业主所说的,泳池也在公摊范围内,并没有任何依据。
辉映江山售后服务部的小王也告诉记者,泳池的面积及水电费用都没有纳入业主的公摊范围内。至于业主提出的泳池外包及收费问题,谢经理则表示,小区泳池外包在各地都是非常普遍的,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因为泳池是一个需要专业化管理的地方,如果让没有资质的物业来管理,会出现一些管理上的漏洞,甚至会带来安全隐患。”据了解,在泉州浮桥附近,只有2个地方有游泳池,而辉映江山内的泳池便是其中一个。
“现在天气那么热,如果泳池不对外开放,很多人都会减少一个健身避暑的好去处。何况承包方盈利的要求也是合理的,所以只能是给予业主一定的优惠。”根据小区物业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小区业主的游泳门票为:成人12元,儿童10元。而对外销售的门票,则一律为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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