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市民加密医保卡丢失 在医院被盗刷1900元
医院调查:是谁窜改了卡主人的个人信息?
院方的小魏介绍,马阿姨医保卡中被修改的信息,仅是泉州二院的数据库信息,她在医保中心的个人信息没有被更改。因此,马阿姨在泉州二院以外的地方使用医保卡,所显示仍为其本人信息。市医保中心证实了这种说法。
可是,即使在医院,医保卡的个人信息就能被随意更改吗?
泉州二院财务科收费处的徐组长对此事表示很吃惊:“更改医保卡个人资料,就等于要更改银行卡的持卡人信息,不可能。”他说,如确有需要更改,应当持身份证明、医生证明等多种材料,而且一般要改,不是在医院修改就行,应到市医保中心,进行重新建档,这样的修改才有效。
然而,根据电脑查询,马阿姨医保卡3次修改都由编号“2548”的收费员吴某完成。吴某称记不清这事了,他说:“不过这种改卡,很多都是医院内部的人拿着卡过来要改,我们不太好说什么,直接就改了。就算是外人要求改的,所留的身份证复印件,也已经被当作废纸处理掉了。”
小魏介绍,除收费员能修改医保卡在医院的个人信息外,掌握整个后台程序的程序员也能办到,但系统管理员不行。
院方表态:幸好漏洞及时发现,会查此事
对于编号“9999”的医院系统管理员账户开药,以及医保卡中个人信息遭窜改,记者昨日要采访二院领导时,被告知领导都已出差。医务科的林副科长对记者表示,庆幸漏洞被及早发现,院方将高度重视,向领导汇报,并将通知各分管科室落实问题,彻查出结果,再向记者反馈。
泉州二院院方各科室负责人及主管科室财务科赵科长及收费处的徐组长也纷纷表态,一定查出此事真相。
律师说法:盗刷者或涉嫌侵占罪和盗窃罪
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正律师就此事表示,医保卡盗刷者,根据其主观故意不同,可能将涉侵占罪或盗窃罪。
如果盗刷者拾取到医保卡后,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盗刷,基本可以认定其行为与侵占罪的特征相符。如果盗刷前存在窜改医保卡内信息等情节,并以期达到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其行为可以认定为盗窃罪。
魏律师还表示,医保卡作为个人持有的一张卡,性质与银行卡相似。但其中个人信息却在医院被轻易窜改,这凸显了医院在管理上存在不小的漏洞。这应当引起院方的警觉,并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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