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吹响"美丽乡村"建设号角 每年5000万元添彩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性工作。这方面,泉州市将努力实现“村庄规划好、建筑风貌好、环境卫生好、配套设施好、绿化美化好、自然生态好、管理机制好”的“七个好”目标。
●5年创建百个以上省级卫生村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首当其冲的就是村庄卫生保洁。今后,泉州市将继续深化家园清洁行动,以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公共场所专人保洁、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为目标,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镇中转和县处理”模式,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同时基本普及自来水和无害化卫生户厕,力争至2016年创建100个以上省级卫生村。
●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今后,泉州市将逐步在乡村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其中,规划较大、居住集中的村庄生活污水采用氧化塘、人工湿地、微动力等简便易行、资源节约的处理方式;比较分散的村庄采用一体化塑胶粪池加土壤处理、生态沟渠等多种方式;靠近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村庄优先考虑接入城镇系统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力争达60%以上。
●开展“四旁四地”造林绿化
“美丽乡村”,绿色无疑是不可缺少的美丽元素。
为了强化这一美的要素,泉州将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四旁四地”的造林绿化。其中,路旁两侧、水旁宜林地段绿化率达80%以上,主要路旁两侧边沟以外及水旁宜绿化地段各种植2排以上优良乡土树种,构建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同时还将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种瓜果、绿化小品。
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程
方式方法的改变能治标,要治本却得依靠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泉州一直在努力。
●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用地市场
为让农民从土地开发中持续获益,泉州市将引导土地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特别是将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在非农建设中以入股形式共同参与开发,同时推行建立农民以承包地、技术和部分资金入股的农民股份合作社。
按照设想,在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上,泉州市将鼓励试点镇通过土地市场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业务,并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在取得相关权证后,允许依法转让,使土地资源价值得到真正体现。
●失地农民和市民享有同样社会保障
失地农民今后有望得到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泉州市将积极探索建立按有无承包地划分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土地被全部征收或全部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和城镇居民享受同样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策,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置换城镇房屋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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