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有涨有降 阶梯电价成居民节约用电“推手”
对策:
6人及以上家庭
可以分户分表
简单地说,阶梯电价的出台,意味着“多用电,多负担”,用电量节节升高,电费的支出也将随之“节节攀升”。然而,家庭人员的多少,对于用电多少又有较大影响。
为此,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可以申请用电分户。该政策是以分户分表的形式,降低人口较多家庭的电费支出。比如,一个10口之家,平时用电量在500度,如果不分户分表,实施阶梯电价后的费用支出为289.15元,比实施前多支出40多元;如果分户分表,假如每户用电250度,电费支出总计为254.15元,与阶梯电价前相差不多。
该政策出台后,石狮电力公司营业厅很快排起了申请“分户分表”长龙。本报在七八月份也接到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如何申请“分户分表”,有的反映这一申请被拒。
针对“用电分户”申请,记者专门采访了电力公司营销部有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确实有一部分居民的申请被拒批,主要是这些居民提出的申请资料,达不到“用电分户”的要求。对于居民的申请,该公司奉行的原则是“只要不触碰政策红线的,能批则尽批”,但是,有些政策要求是“刚性”的,在此情况下是很难进行通融的。
从该公司营销人员的切实感受来看,阶梯电价实施三个多月以来,感受到电价涨幅较大的,主要集中在三类对象上,一类是家中大家电较多的家庭;一类是难以实施用电分户的家庭;一类是出租户。比如家中安装了多台空调或中央小空调的家庭,一到夏季原本电费就比较高,而阶梯电价实施第一个月恰是7月份,有的家庭的空调已经天天运转,使原本就有较大涨幅的电价,再涨一些确实让许多居民感到涨幅过大;根据用电分户政策,要提出申请,需要提供房产证明,而证明指的是房屋产权证,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的,需要提供农村宅基地证明、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城镇拆迁补偿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户籍人口在6人及以上的家庭只能分立两个用电户。但是,受户籍分离及房产证明不全等因素影响,许多用户提出的申请资料根本达不到“政策红线”要求。
不具备加装电能表条件的,可以选择“合表用户”电价。比如对于自建房分家的,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主要包括“房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明上所载的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分家后各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且每个户口簿上所载居住地址需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等,一旦户口簿住址与房产证明地址不一致,申请就无法通过,而此类现象在石狮又较为普遍;对于承租者来说,他们的电费支出可能增长较为明显。因为一幢出租楼房可能有十多户甚至数十户人员居住,虽然使用了分户电表,但总表是同一个。一旦用电量超过第三档太多,那么,承租者在电费的支出上就会增长较多。对于出租户,建议申请合表用户电价,即每度0.5330元。当然,也有少部分居民选择“峰谷电价”。
不管选择哪一种方式,其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电费支出。而要“节源”,除了像小李那样改变用电习惯外,还需注重选择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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