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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跑路被抓 泉州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宣判

qz.fjsen.com 2012-11-23 07:46  曾小琴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以案说法

泉州首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领刑

案情简介:

2011年10月18日,郭某霞等6名工人到德化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庄某先开办的某工艺厂拖欠40多人工资10多万元,老板庄某先已逃逸。”

监察大队立即进行调查并查明:2011年2月至10月期间,庄某先确实拖欠郭某霞等47名工人工资119862元,人已于10月5日逃逸,逃逸前将厂里的空气压缩机等生产设备转移一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多方努力找到庄某先,对其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责令其支付工人工资,但庄某先以无偿付能力为由拒不支付。

德化人社局会同县法院向县领导汇报了该情况,并建议县公安局立案并逮捕庄某先。2012年1月6日,庄某先被抓,并刑事拘留。同月19日,庄某先的亲属为其交清了所欠的工资款78741元;同月21日,47名工人领回了被欠的工资。

2012年3月21日,德化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庄某先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2年4月6日,县法院以庄某先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评析:

德化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是泉州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庄某先拖欠工人工资后,又将财产转移且逃匿,监察大队责令其支付工资,他拒不支付;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他拒不履行,其性质已由起先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转化为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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