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13年职工医疗互助开始 最高补助金额提至7万
四类女职工特病可获补助
女职工除了可以参加上述两类医疗互助活动中的其中一类外,还可参加“女职工特病类”活动。明年的活动加大了这方面的力度,要求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女职工总数的80%。
同时,《女职工医疗补助办法》细化了四类女职工特病补助办法:第一类: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阴道癌、子宫内膜癌,可获1.5万元补助;第二类:乳腺原位癌、卵巢原位癌、宫颈原位癌、阴道原位癌、子宫内膜原位癌,可获3000元补助;第三类:子宫或卵巢摘除手术,可获2000元补助;第四类:子宫肌瘤摘除手术,可获1000元补助。一个互助期同一病种只补助一次。
职工因病死亡的
家属可得慰问金
据介绍,为切实帮助职工及其家属减轻因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凡是参与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互助期内从未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因病猝死的,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管委会将予以家属2000元慰问金(因工伤、交通事故突发死亡执行本规定)。
同时,职工因生育(特指宫外孕)、工伤、交通事故或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且产生门诊手术费用的将予以慰问。慰问金标准:医疗总费用在2000元至5000元的,慰问500元;5000元至1万元的,慰问1000元;1万元以上的,慰问2000元,一个互助期内慰问金只支付一次。
申请补助金
别超过2014年12月31日
据介绍,职工生病后申请医疗补助时,按政策规定全自费部分的计算依据,主要以医院和医保部门出具的收费票据和费用结算单为据,不能明确的,统一按职工个人自付费用的16%为据;职工因病跨互助期住院,其补助金计算办法按照在两期的住院天数分别占住院总天数的比例计算出补助基数,再分别按照两期的补助标准计算补助金额。
据介绍,职工因病住院医疗费补助不得高于自付部分。住院津贴为每日30元,享受津贴每期最高30天。特殊门诊和家庭病床不支付住院津贴。
为方便职工补助,泉州市医疗互助中心委托各地办事处审核1万元以下的补助金,1万元以上的补助金应送市中心审核后,由办事处发放。职工因病住院出院后,原则上在本互助期内申请补助。若未及时办理的,应在2014年12月31日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其互助责权终止。
单位工会在接受职工申请补助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及时到所在地办事处办理:
1.《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补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基层工会印章;
2.医院和医保部门出具的收费票据、出院小结、泉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原件)等;
3.申请补助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亲属代办,须带代办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4.《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诊疗证》、家庭病床审批表(指办理特殊门诊、家庭病床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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