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教唆小孩组团偷车 泉州一黑保安兼职卖赃车

qz.fjsen.com 2012-11-29 10:15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讲述人: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 林汉城

■记录人:早报记者 郑瑞卿 王盼琛

“兄弟要买车吗?我手上有货,便宜卖给你……”最近,泉州市鲤城区摩卡小区物业保安人员廖某有些神奇,当保安之余兼职干起了“卖车”行当,这一蹊跷情况引起了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便衣组民警的注意。

民警等廖某下班后,悄悄前去观看监控录像,监控显示,25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有三名未成年人骑着一部电动车到小区卡口,交给正在值班的廖某,原来他们在交易!27日,小区监控拍到同样的情形:当天凌晨0时30分左右,一名未成年人骑着另一部电动车到该小区同一个位置,与廖某接头。

民警了解到,这三名未成年人一直在该辖区四处盗窃,曾偷过钢筋、空调、电动车、电脑等,于是悄悄跟踪这伙人。

跟踪了大概一周时间,28日凌晨时分,民警在江南辖区大房村菜市场边抓获该团伙成员黄某、况某、蒋某和方某。原来这四名男孩都是未成年人,辍学后就跟随在外务工的父母来到泉州。其中12岁的黄某和15岁的况某都是四川省岳池县人,15岁的蒋某是四川省渠县人,14岁的方某则是重庆人。

据这些孩子交代,他们都喜欢到黑网吧打游戏,由此逐渐认识。后来他们认识了38岁的重庆人廖某,廖某让他们偷车,并以每部60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从7月份至今,他们一直与廖某“合作”,有时也将赃物卖给废品收购站的安徽人刘某夫妇,得来的钱财就用来上网等。

经查,廖某并没有保安证,是一名黑保安,他已经被警方刑拘。目前廖某只承认自己收购了三部赃车,警方找到几名受害者,正在调查核实其说法的真实性。廖某称,他想赚点外快,就以每部几百元的价格转手卖给其他人,感觉利润挺高的,才一时糊涂干了这样的事。他还秉承“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并没有让这伙人在自己所管辖的小区偷车。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