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泉州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泉州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委、司法局和安监局等六部门,举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向学生赠送《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倡导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早报讯 (记者 王庭茂 庄丽祥 通讯员邱文峰 文/图)昨日是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泉州市委文明办、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在泉州市第九中学开展了泉州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赠送《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手册》仪式。各县市区相关部门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和早报联合发出倡议:遵守交规、服从指挥;安全行车、谦和礼让;文明驾驶、讲究路德。
昨日,各地文明办与公安、教育、司法、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在辖区人流量密集的广场、车站等场所举行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文艺会演、签名承诺、志愿劝导、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警示教育片、分发宣传材料,悬挂大型主题宣传横幅等方式,宣传交通安全意识。活动中,石狮组织活动群众开展万人志愿签名活动,并邀请“交通安全宣传大使”石寅出席活动,他演唱了由歌曲《迟到》改编的闽南语版歌曲《喝酒不开车》,以独特的方式宣传“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惠安、泉港、晋江、德化、永春等地组织民警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大宣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分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强化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据了解,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现场手势指挥。据统计,截至11月份,全市今年共发生因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道路标志标线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34起,死亡7人,受伤51人。市交巡警支队提醒广大市民,违反交通信号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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