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湾半个月3次误捕中华鲟 疑为厦门放流的
中华鲟身上有蓝色标志带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2月3日讯(记者 华健 通讯员 黄旭东 张小龙 文/图)“没想到捞上来一条中华鲟。”昨日下午4时30分,在石狮锦尚镇厝上附近菜市场,渔民邱先生抱着中华鲟向周围的人展示。
邱先生说,中午12时,船在离岸5海里处,他一网撒下去,觉得网有点沉,拖上来一看,网住一条怪鱼。当时邱先生没多想,就和其他杂鱼一起,拉到市场上准备出售。“在菜市场边,一位年轻男子一直打量着这条鱼,然后出价2000元准备买走。”邱先生说,当时谈好价格,他收好钱,准备将鱼提给顾客时,才发现这条鱼背上,还有一条蓝色标志带,就觉得这鱼肯定不一般,有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当即将2000元退给对方。
为慎重起见,他拨打110向深埕边防派出所求助。民警确认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体长123厘米,头宽13厘米,体重20斤。在民警帮助下,邱先生将其放生。
早在11月17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浮山村的渔民老张讨海时,也曾意外捕到一条中华鲟,与渔民邱先生捕到的这条中华鲟的体长、体重几乎一样,而且背部都有一条蓝色的标志带,显示其为放养的科研用鱼。
无独有偶,11月16日,在晋江金井南江村5海里的围头湾海域,渔民也曾捕捞到一条类似的中华鲟。
中华鲟为何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泉州海域呢?记者了解到,今年11月6日,中国水产科学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厦门繁育保护基地,曾在厦门海域放流了150条中华鲟,并在这些中华鲟身上设置了体外体内标志,上面有编号和联系电话。其中9条中华鲟身上安放GPS仪器,用以追踪水温、水深和区域等科研数据。由于这批中华鲟要北上长江、黄海,途经泉州海域,因此会被泉州渔民误捕。
□专家提醒
中华鲟又称鳇鱼,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水中大熊猫”和“水生物中的活化石”的美称,主要分布在我国东海和长江中。误捕到中华鲟,应当立即无条件放生,否则属于非法捕杀。若是发现受伤、搁浅的中华鲟,应及时报告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对于已经死亡的中华鲟,应联系相关部门或联系放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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