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搭“顺风车”司空见惯 出事故该由谁来“买单”

qz.fjsen.com 2012-12-09 07:56  张军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12月9日讯(记者 张军璞)近日,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一名安徽籍公司员工搭乘老乡的“顺风车”返乡。由于驾驶员是个新手,途中开车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事故中,驾驶员没有受伤,但搭乘者受了重伤。在解决这起纠纷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间难有定论。伤者妻子欲将此事诉诸于法律。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搭乘“顺风车”出行的人也随之增多,而因搭“顺风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经济纠纷也时有发生。石狮法律界人士提醒,搭乘“顺风车”时,司机和搭乘者都要有理性的准备。

案例:

搭“顺风车”搭出事故

这是发生在石狮的两例因搭乘“顺风车”而产生的纠纷。

今年6月3日,南平人刘某驾车从石狮到泉州办事,他的同乡李某想顺路搭他的车到晋江,刘某欣然答应。路上,刘某车速过快,为了躲避一辆大卡车,他的车撞到绿化带上,他和李某都受伤住院。面对李某妻子的索赔,刘某却显得很委屈:“是李某主动要搭我的车,我又不收钱,怎能让我赔偿?”

尤某是市区一家服装企业的送货员,今年8月19日,他开车从市区到祥芝找老乡,回来时,另一名老乡要求搭他的车一起回市区。路上,尤某的车和另外一辆小车发生了刮擦,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老乡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带,头部撞到前挡风玻璃受了伤。事后,这位老乡的家人要求尤某承担其医药费和误工费等。

以上两起事故都是因搭“顺风车”引起的,万幸的是事故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我们经常会在媒体上看到这样的事故,很多人因此丢了性命。搭“顺风车”搭出事故,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调查:

搭“顺风车”司空见惯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搭“顺风车”出行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记者日前在市区随机采访了10多个市民,发现他们均有过这样的经历。12个市民中,有3个车主表示自己清楚搭顺风车一旦出事,车主也要负法律责任,但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他人的搭乘要求;两人表示完全不知道搭“顺风车”出事要由谁来负责任;有5人认为,一旦出事双方应该要“各打五十大板”;还有两人认为车主要是在搭乘者搭乘过程中尽到了安全义务,即使出了事,车主也应该是免责的。

记者在石狮的一些网站和社区论坛上看到,时不时会有“拼车”的帖子出现。记者注意到,有兴趣拼车或者搭乘“顺风车”的人讨论的都是线路、时间、人数、费用分摊等问题,很少有人意识到,“拼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后,双方的责任划分问题。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