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居民用水拟实施阶梯水价 九成不受影响
水价“三部曲”
方案2006年已确定
“此次推行阶梯式水价,是几年前已经确定的,只不过到今年才开始实施。”该负责人称。
2006年,通过泉州市物价局组织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和省市两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确定了“调整泉州市区综合水价问题”方案,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2006年11月1日起居民用水执行1.55元/吨(不含污水费和垃圾处理费,下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65元/吨;方案要求在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达到80%后实施阶梯式水价。
也就是说,本次拟实施的阶梯式方案只是2006年水价调整方案的组成部分。
抽样调查
九成用户不受影响
实施阶梯式水价后,对普通居民的影响有多大?每个月需要多缴多少水费?
“一户家庭若正常用水,前后水费支出相差不大。”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了解实施阶梯式水价对居民的生活费支出影响,该公司于今年9月份作过一次摸底调查。
通过对市区30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2865户用水户所作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90.97%的用户在实行阶梯式水价后未增加水费支出;6.39%的用户所增加的水费支出≤8.25元/月;2.64%的用户所增加的水费支出>8.25元/月,“也就是说,九成以上的用户不会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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