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泉州181个“黑气点”被取缔 5名经营者被追刑责

qz.fjsen.com 2012-12-18 08:09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反响 报道引起市领导重视

全市展开燃气大检查

报道推出后,立即引起市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当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沈耀钦直接在本报报道上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应采取果断措施,阻绝安全隐患。”同日下午,市安监、公用、质监、消防、工商等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具体方案。

次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开展全市燃气市场专项检查。检查时间为12月6日至12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开展辖区内燃气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行动 立案查处5起

查扣钢瓶2000多个

全市现有瓶装燃气企业32家、供应站点515家。在此次行动中,5个检查组共检查了1家天然气企业、27家瓶装液化气企业、19家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抽查液化气样品38批次。

同时,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紧密配合,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行动,全市共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站点181个,查扣钢瓶2448个,行政拘留5人,立案查处5起,罚款3.02万元。目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将与城东派出所密切配合,准备对5名“黑气点”经营者以“非法经营罪”予以查处。

据市安监局局长洪顺昌介绍,此次检查重点是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的非法违法瓶装液化气经营站点;依法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违法经营储存销售;依法查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使用不合格或者超过检验期限的液化气气瓶充装液化气,为无证无照非法违法液化气的经营站点提供经营性气源,擅自为非自有钢瓶充装瓶装燃气,充装后的燃气气瓶出站前无经营企业的气瓶标志、充装标签、警示标示,用燃气气瓶相互转充燃气等违法行为。

下阶段,全市还将开展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相关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将于近期确定。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