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停车被刮维修费上万 停车场需不需要赔偿?
阿朋(化名)到某酒店参加婚宴,他将自家一辆价值上百万元的豪车停在一处新建的停车场内。喝完酒后,阿朋打的回家。次日早上,他来到停车场取车时,发现爱车右侧车门被刮出好几道大口子。
阿朋找到停车场管理方,管理方积极配合查看了监控视频,但因停车位处于盲区,看不到肇事者影子。
无奈,阿朋先将车子开去维修,仅维修费就花了上万元。阿朋想问,在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物业方是否有连带责任?
黄必良律师:现在,不少商家为了方便消费者都设立了免费停车场,这种服务介乎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之间,其应当承担的责任重于免费,轻于收费。阿朋小车受损一事停车场是否有过失呢?从公平角度看,大多数人能认识到,并普遍认为应当做到的,停车场没有做到,则认定为过失。具体来说,对事故发生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不能及时发现,不能及时制止,发现问题后也没能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拦下肇事车辆等,可以推定停车场承担过失责任。
具体到本案,阿朋是到酒店参加朋友的婚宴,那么他与酒店便形成一种消费合同关系,倘若他是在酒店指定的停车场享受免费停车的服务,那么该停车服务便成为酒店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的一部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包括吃饭、停车)是具有整体性的,所以不管有没有收停车费,看管好客人的车辆都是酒店的附随义务,酒店有义务保证停车的安全。酒店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在服务期间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若该停车场并非酒店所指定,而是阿朋自己单方随意停放的,从法律角度看,本案责任的认定应看停车场有无重大过失,有则应承担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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