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禁止售卖一经发现将处罚 自行处理易中毒
早报讯 (记者 陈小芬)记者从市食安办了解到,12月7日惠安一村民误捡到河豚带回家,家人不懂而食用,造成1死2伤的食品中毒事件。为了让更多市民认识河豚,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检查、开展专项整治。据悉,河豚是禁止售卖、经营的,一经发现将根据食品安全法依法处罚。
12月7日,惠安崇武镇村民陈某在海边捡到一条被渔民丢弃的河豚,他将河豚放在家中就出门了,他的妻子黄女士因不认识河豚,更不知道有毒不能吃,将河豚煮熟后与大女儿、小女儿一起吃下,结果发生中毒造成1死2伤。市食安办相关人士介绍,事情一发生,各部门都高度重视,到市场进行排查。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人士介绍,很多市民不认识河豚,为此每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安办、市卫生监督所等部门都会定期开展河豚、织纹螺等不可食用动物的宣传活动,到市场张贴宣传公告等。
据悉,河豚毒素主要集中在它的卵、卵巢、肝脏等内脏和血液中,肌肉不含毒素。河豚毒素很稳定,加热烧煮不能解毒,即便在130℃高温下炖11个小时,也只能分解20%至30%的毒素。杀河豚时,若内脏的毒素污染到鱼肉,也会引起食肉中毒。目前因食用河豚而发生中毒没有特效药。
业内人士介绍,河豚并非不能食用,不过一定要经过专业人士处理、加工,如自行处理而食用很容易中毒,因此市民尽量不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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