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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龟抢着开车撞伤路边修车人 同伴未阻止要担责

qz.fjsen.com 2012-12-24 08:21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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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住院1个月 状告五方索赔

陈师傅被送往德化县医院,经诊断为“轻型闭合型颅脑损伤、脑震荡、全身多处皮肤挫裂伤、左眼眶异物、左侧髋臼骨折”,住院治疗一个月后才得以出院。医院建议他“出院后卧床休息2个月,骨科定期复查,门诊随访”。

在医院治疗期间,他花掉了约8900元的医疗费。李某聪先行垫付了3000元。

据悉,2010年9月17日,苏某晖的小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保险期自当年9月18日0时起至去年9月17日24时止。

陈师傅出院后,向李某聪等人索赔无果,于是将苏某晖、苏某昆、王某灿、李某聪及保险公司告上德化县人民法院,索赔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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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阻止麻龟开车 同伴要担责两成

对自己成为被告,苏某晖觉得很冤,他认为自己把小车借给有汽车驾驶证的苏某昆使用,并无不当,况且事故发生时,小车并不在他控制使用范围内。

事后王某灿也称,他曾叫李某聪别开车,但李坚持己见,他没办法才把方向盘交给李某聪。

那么谁该为陈师傅之伤负责呢?法院一一做了分析:李某聪醉酒且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陈师傅受伤,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苏某晖将车借给持有驾驶证的苏某昆,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苏某昆因酒醉而将车交由持有驾驶证且没有喝酒的王某灿驾驶,也不存在过错;王某灿接受苏某昆的委托驾驶小车,在李某聪无证、酒醉的情况下,未能有效地阻止李某聪开车,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陈师傅20%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则应在其承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院认定陈师傅遭受的各项损失为24999.10元,扣除李某聪已预缴医药费3000元,由保险公司赔偿21799.10元,剩余200元由李某聪、王某灿按80%和20%的比例,分别赔偿160元、40元。

此外,李某聪还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又15日,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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