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突降68万债务 “支招”律师一审获刑10个月
空降债务 高达近68万元
但这非最让黄先生郁闷的事。就在这第三次离婚诉讼中,妻子横生了一笔67万多元的债务。
惠安法院城关法庭审理黄先生离婚官司期间,妻子的代理律师邓某江向法庭提供了两份民事判决书。这两份判决书分别为(2010)惠民初字第1791号、第1972号,分别认定曾某娥欠父亲曾某民租金37.95万元、欠她伯父曾某某所在的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银晖公司”)30万元。两份判决书均判曾某娥必须偿还债务。
据了解,曾某民和银晖公司均是于2010年4月26日将曾某娥告到法院的,判决时间分别为当年的6月、7月。一审判决过后,曾某娥均未上诉,两份判决均发生法律效力。
“这是莫须有的债务。”黄先生得知邓某江将这两份判决书提交到法院当做证据,很是愤怒,他认为,这些债务是伪造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让他离婚后背上一身债务。为此,黄先生向惠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诉。
去年年底,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彻查该案。同时,惠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也作出正面回应——此前三次接手黄先生离婚案的出法官不再审理黄先生离婚一案,改由其他法官负责。
幕后操作 写假欠条做假诉讼
惠安检察院受理了黄先生的申诉,并调取了(2010)惠民初字第1791号和(2010)惠民初字第1972号两案的相关案件材料。同时,法院中止审理黄先生的离婚官司。
随着调查的深入,曾某娥的两笔债务来龙去脉逐渐清晰,幕后黑手邓某江和曾某民逐渐浮出水面。
今年4月20日,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将邓某江涉嫌帮助伪造证据一案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并将邓某江一并移送。警方同时对未到案的曾某民进行网上追逃。今年5月10日,在湖南的曾某民向警方投案。
据惠安法院查明,2009年8月初,接到离婚诉讼后,为了不让女儿吃亏,曾某民与女儿等人找到律师邓某江时,提出自己有两间店面无偿供曾某娥夫妻使用,几年来都没有租金,是否能要些租金。同时还告诉邓某江,银晖公司曾汇款30万元到夫妻俩经营的珠宝行账户,能否当成曾某娥的借款,并要求邓某江想办法帮助曾某娥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更多利益。
当年8月15日,父女俩再次找到邓某江,要他帮忙书写店面租金和借款的“欠条”,邓某江写了内容分别为“欠曾某民租金人民币379500元”和“向伯父曾某某所在的惠安县银晖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30万元”的欠条,由曾某娥抄写并签名。2010年4月26日,曾某民和银晖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以伪造的欠条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曾某娥承认虚假债务。受理法院遂作出(2010)惠民初字第1791号、1972号判决,要求曾某娥分别偿还379500元房屋租金和30万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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