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保新规 职工可划转资金为其直系亲属代缴
新增9类居民医保报销病种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保中心了解到,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要求,防止搭病开药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苯丙酮尿症、重性精神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血友病(成人)、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和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等九个门诊特殊病种,也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这九种特殊病种,还规定了其可支付的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
此外,高血压、糖尿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均为2000元。对女性参保居民(含女性大学生),连续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参保期间生育的,按顺产500元、剖腹产8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
参保居民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不同比例分段计算和支付。
泉州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调整后平均报销比例可达70%左右。
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从第三次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属于规定范围内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的医疗费用视同住院费用,年度内起付标准次数与住院次数合并计算。2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按1个起付标准计算。未成年人年度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另外,以下项目门诊视同住院费用,其中,成年人(不含在校大学生)门诊甲类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和危重病的抢救等6种。门诊乙类特殊病种有:高血压II期和III期、糖尿病I型和II、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II、III级)、系统性红斑狼疮等5种。未成年人(不含在校大学生)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甲类有:意外伤害、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血友病、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门诊危重病抢救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等8种。乙类有:糖尿病、癫痫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和支气管哮喘等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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