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电动车管理 协会建议设“限电”过渡期
超标电动车进入销售“冬季”,商家不得不挂出特价招牌招徕顾客。
热词:电动车乱象整治
“加强泉州市区电动车的管理势在必行。”昨日,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林曦和泉州部分电动车商家聚在一起商谈,“我们建议,可结合实际情况,效仿福州、厦门等城市,泉州市区‘限电’设一定的过渡期。”
1月4日,东南早报以4个版的篇幅重磅推出“两会热点聚焦”专题《各地“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大趋势:合标发牌上路 超标逐渐限行》。
“必须加强对市区电动车的管理,挂牌上路。”连日来,各方声音均呼吁,“针对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的问题,可效仿其他城市,设过渡缓冲期,积极稳妥地推进。”
□早报记者 赵伟 蔡紫旻/文 庄丽祥/图
各方声音
不“一刀切” 设过渡期逐步淘汰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市民表示,超标电动车上路造成的交通乱象越来越严重,“不管不行了”。不少市民建议,管理过程中不应“一刀切”,最好用政策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逐步限制超标电动车上路,设置一个过渡期,让超标电动车在过渡期内逐步淘汰。
在刚刚结束的泉州两会上,部分代表委员也热议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问题。泉州市政协委员黄金电表示,对电动车管理采取“一刀切”做法并不符合泉州民生需求,建议泉州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予上牌照、登记、存档备查;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应逐步限行,加强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可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他还建议,要同时大力开展道路安全行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自觉性,确保安全行驶和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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