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初装费该不该交? 楼盘开发商乱收费被叫停
部门
房价包括配套费用 不得另行收取
昨日,晋江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到场检查并明确表示,开发商不得收取燃气初装费,如果发生此种行为,部门将立案处理。
晋江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该开发商在交房时向每户业主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及开户费3000元,是违规乱收费行为,有转嫁成本之嫌。
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闽价房[2007]413号)的规定,“住房开发建设的成本和费用支出应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
该所工作人员曾先生告诉记者,此《通知》于2007年正式实行,即泉州2007年之后的新建商品房都需遵守这个规定。“近几日,就接到晋江地区4个楼盘的多名业主反映类似情况,可能是部分开发商不了解情况或者暗中转嫁成本。”
“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不管合约由谁支付,都应以法规为准,开发商不得乱收取。”曾先生明确表示。
进展
燃气初装费 开发商答应不收取
昨日下午,晋江发展和改革局物价检查所和晋江规划建设与房产管理局房管科工作人员,到该楼盘现场核查情况。
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开发商已经当场向主管部门表示交房时,他们不会另行收取天然气初装费及开户费。
“如果再次收取燃气初装费,业主可及时拨打12358举报电话。”该工作人员说,今天开始该楼盘就开始交房,如果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可现场维权举报并保存好购房合同、开户费收据等相关资料,主管部门将依法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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