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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一小区业主质疑“燃气初装费未纳入房价”

qz.fjsen.com 2013-01-31 08:51  曾小琴 陈斯红 田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问题3 “找不到”开发商?去工商查档案

案例:陈女士已经被收取了燃气初装费。如今小区门口的售楼部大门紧闭,而房地产开发商也从原址搬走,应该向谁讨回这笔费用?

律师支招:可以到工商局查工商档案,看开发商公司是否已注销。如果公司没有依法注销,则投资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如果已依法注销,那业主要维权就比较困难。

问题4 个人诉讼成本高 建议集体维权

案例:如果走价格投诉,担心部门监管不到位。法院起诉需要很大的成本吗?

律师支招:如果业主走法律途径依法诉讼,一审、二审前后加起来,最快也要大半年,慢的话要9个月。而诉讼费加上律师费,已经超过燃气初装费本身,维权成本较高。

相比个人诉讼,集体联合维权的成本较低。

□快刀短评

何不做在前面?

王芳

南安物价部门所谓“合理不合规”的无奈,我们或许可以这样理解:尽管已有文件或条例出台在前,但因为操作中往往是交由开发商去“一线”实施具体的行为,结果变了味儿。等问题出现时,监管力量作为仲裁者,已经站在了背后,在被动的位置,难免使不上劲。

监管要走在前面,才能将问题“关进笼子”。正如南安阳光优家小区业主提出的质疑,既然开发商当初在施工设计图中已经遗漏了“燃气管道配套”一项,为何项目仍能获得施工许可?要根除这一现象,还得在于,监管部门应尽量提前“量体裁衣”去制定一整套严格的、限制开发商权力的监管制度和审批流程才是。

比如,是否应进一步细化收费标准和缴费主体,增加对开发商查验和信息公布等环节?是否应在交房前提前“验收”开发商有否缴费,有否公开公布其缴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是否有严格执法,在各项审批环节中,随时对开发商违规的行为进行制裁,而不是事后处理?

此外,限制开发商权力,还应提前给业主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为明确的举报平台,未雨绸缪。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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