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初一两天 泉州共4452起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
本报讯(记者 庄金泉)除夕和初一,泉州市各地公安机关严查酒驾、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452起,其中酒后驾驶28起。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管部门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造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驾驶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客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超员驾驶,逆向行驶、疲劳驾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等。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春节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设立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50多个,采取定点检查和路面巡逻流动查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国道324线、省道308线、省道307线、省道206线的巡逻管控和交通疏导,并加强辖区旅游路线、旅游景点、名山寺庙以及市区客运中心站、火车站、商场等人流密集地的重点监管。同时,多次开展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春节期间,近90%的伤亡交通事故发生的时段集中在每天的12时至23时。市交巡警支队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这段时间是市民出行的主要时间段,路上车流、人流多,驾驶人往往因急着应酬、吃饭或回家而匆忙赶路,导致超速行驶、争道抢行、酒后驾驶等行为的发生,极易引发伤人、亡人的交通事故。市民出行如遇突发情况,请立即拨打报警服务电话110、12122(高速公路)。
据了解,泉州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多次开展统一行动,城市道路重点整治酒驾、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普通公路重点整治超速行驶、酒驾、毒驾、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村地区重点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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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11种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驾驶人要加强自我防范,保持充沛的精力开车,不急不躁,保持安全车速行驶,杜绝11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自身交通安全。
驾驶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未按规定让行、超员超载、逆向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法占道行驶、违法会车、摩托车超座搭乘等11种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特别是春节期间有可能遇到雨雾天气,视线不良,道路湿滑,驾驶人切勿超速行驶,争道抢行,否则极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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