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石狮加快推进电商发展 涉电商企业可获补贴

qz.fjsen.com 2013-03-05 10:45  华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5日讯(记者 华健)昨日,石狮市政府正式公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若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将可获多项补贴。

依据新出台措施,对工业企业年税收1000万元以上,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的,按项目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注册地在石狮市、年度纳税超过5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按其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基数的50%和增量的80%的计算给予奖励;对新进驻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园区)和“电子商务主题楼宇”的电子商务企业,每年纳税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地方留成部分50%奖励给企业。

经记者了解,新成立的海西(石狮)电子商务园区将在4月份正式投用。该园区选址灵秀创业园区(原灵秀纺织城),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31亩,投资7.5亿人民币,总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规划为五大中心:电子商务营运中心、纺织服装总部中心、面料贸易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多元化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