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大力推进造林绿化 南安全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qz.fjsen.com 2013-03-13 12:47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日前,南安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260多名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前往柳城街道帽山公园义务植树基地开展植树活动,共栽植香樟、高山榕、蓝花楹、木棉等各种绿化大苗800多株,面积达30亩。

春回大地、万物滋长,栽下棵棵树苗,留下行行新绿。造林绿化的新高潮在南安悄然兴起。该市按照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把生态建设融入和贯穿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过程,在加快经济发展中保护好生态环境,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真抓实干结出硕果累累

去年是南安“创新发展推进年”,该市在抓好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制定出台《南安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目前全市已有21个乡镇(街道)顺利通过环保部复核验收,7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创建省级生态村3个、泉州市级生态村338个,并全部获命名。

该市坚持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兼顾作为建设生态南安的主体思路,同时认真学习“长汀经验”, 建立三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的工作机制,以组织、资金、人员等为保障,持续推进生态南安建设。去年,南安市“四绿”、“五大战役”工程及沈海高速绿色通道建设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发动宣传,以典型带动工作水平,多部门联动等多项举措,取得优异成绩。其中,沈海高速森林通道实际完成投资近2000万元,占规划设计任务的111.8%。全年南安超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造林绿化面积达77050亩,完成绿色通道86.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10.8万亩。

生态建设硕果累累。去年,南安市新增绿化覆盖面积达90.5万平方米、绿地面积70.2万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11.5万平方米。其中,兰溪湿地公园一区新增绿地面积6.5万平方米,光电信息产业基地道路两侧新增绿地面积18万平方米。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2.5%,绿地率为37.2%。拆墙透绿,街头绿地不断增加,绿色视野遍布城市空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8平方米。

科学规划成就绿色生态

作为我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的县级市,巩固扩大成果成为新一年南安宜居建设的重中之重。

“推进城乡绿化,建设美丽南安”是南安义务植树月的主题,通过开展“建设森林生态走廊”、“营造纪念林、种植纪念树”、“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军民携手共建绿色军营”、“守护绿色、绿地认养”、“美丽乡村”等六大系列活动,市、乡镇(街道)、村三级领导带头,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驻南官兵、在校师生、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亲手铸就美丽家园的绿色梦想。据了解,该市预计在3月份完成义务植树83万工日、260万株以上。

科学规划,强化落实,是建设宜居南安的关键。该市将科学引导农民利用“四旁”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并将造林绿化作为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强化主要水源地、水库、矿山、生态脆弱地区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把打造森林生态景观和治理水土流失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2013年,南安将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南安市计划完成全年5.825万亩的造林绿化任务,重点突出“四绿”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和珍贵树种建设,同时兼顾补植林分修复和人工造林更新。在“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的“四绿”工程中,主要突出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绿化,乡(镇)、村绿化,重点抓好泉三、金安高速公路和福厦高速铁路两侧一重山以及城市周边林分修复补植、彩化花化提升和沿海基干林带补齐加厚,打造“带、网、片”相连的“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通道,提升城市绿化景观档次,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陈鑫炜 侯锦超 徐炜)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